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糖尿病,血糖,妊娠期,需要量,羊水
提問: 糖尿病人的懷孕期間如何做?
你們好,(一),請問對于一個糖尿病患者當她的血糖降到正常值的時侯,是否就可以懷孕要孩子了。(二)請問她在懷孕期間的時侯是否還須要繼續服藥,如果要服用的話最好是服用什么藥,或是哪一類藥物。(三),如果服用藥物的話是否會對胎兒的發肓有影響。這種病會不會遺傳給孩子呢?(四),如果可以懷孕的話,在孕期應該怎么做,怎么保養,應采取什么樣的分娩方式最好,是自然分娩還是人工分娩好。(五),在養肓孩子的時侯是否也要禁糖?蚴巧傯恰?
医师解答: 糖尿病是一種代謝缺陷性疾病,是由于代謝功能紊亂而造成. 自從采用了胰島素治療糖尿病以來,糖尿病患者的妊娠率比過去有所增多,糖尿病孕婦的死亡率已極少見。但是糖尿病孕婦的胎兒死亡率仍很高。 當孕婦生下一個“超大”的嬰兒時,醫生馬上會想到母親患有糖尿病。這巨大的胎兒不僅會造成孕婦分娩不順利和難產的危險?夠嵋蛭懈鏡難橋ǘ雀擼偈固ザ囊鵲核胤置讜黽櫻魷痔ザ咭鵲核匱ⅲ菀自斐商ザ危⒂跋焯ザ竽苑⒂>萃臣疲繼悄蠆〉腦懈鏡奶ザ溫時日T懈靖叱鋈叮悄蠆』頰呷焉錆蠡峒又厴鱸嗪脫懿”洌庸ヅ萄髁考跎伲賈綠ザ謐庸詵⒂倩憾斐沙鏨鋇吞逯亍5皇撬刑悄蠆』頰叨疾荒芑吃小H綣頰哐拐P? 腎功能未受損害眼底檢查亦正常;患病較輕,還是可以妊娠,但必須是在產科和內科醫生共同的密切觀察和治療下繼續妊娠,要積極控制患者的血糖濃度,以確保胎兒的健康和安全.    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妊娠期發生的或首次發現的糖尿病,其中80%—90%的孕婦在孕前無糖尿病史,約有10%左右在懷孕前就已經存在隱性糖尿病,只是沒有發現而已。   妊娠期糖尿病發生是因為受孕以后分泌的激素,在人體組織外周有抵抗胰島素的作用,隨著孕周的增加,特別是在懷孕24至28周時會達到高峰,因此醫生會在這個階段對孕婦進行有關糖尿病的篩查試驗。資料發現,妊娠期糖尿病的發生率已由1996年的2%增加到2003年的4.6%,這可能與孕婦過度補養、飲食不合理等因素有關。   妊娠期糖尿病對母嬰都有危害,表現在易發生妊娠高血壓綜合征、羊水過多、新生兒低血糖、巨大兒發生率和難產危險性增加等。飲食治療是妊娠期糖尿病的主要方法,僅10%—20%的患者要用胰島素治療,孕期禁用口服降糖藥。資料顯示,有妊娠期糖尿病的女性,5至10年內患2型糖尿病的幾率是50%—60%,因此妊娠期糖尿病痊愈后也要注意預防。 無論是糖尿病妊娠或妊娠中出現的糖耐量異?蛺悄蠆。涔芾矸椒ㄏ嗤渲饕康氖峭ü勒踴吃鋅賈練置浜蟮母哐俏韉拇晃陜遙欣諤ザIし⒂頭置涔蹋跎倩蚍樂茍嘀秩焉鋝⒎⒅ⅰ;敬朧┪?   糖尿病婦女最好在懷孕前把糖尿病控制好,使血糖控制在正常范圍。至少要盡快確診妊娠,及早積極治療糖尿病,且避免低血糖的發生。孕期葡萄糖耐量檢查及早發現糖尿病十分重要。   糖尿病妊娠的飲食。總熱量每日每公斤標準體重為1.47×105~1.67×105焦耳,蛋白質每日每公斤標準體重為1.5~2g。碳水化合物應大于250g,宜少量多餐,每日以4 ~6餐為宜,妊娠期體重增加以10~12kg為宜。   血糖控制。糖尿病妊娠中血糖控制要求空腹血糖<5.8mmol/L,飲后2小時血糖<7.2mmol/L,糖化血紅蛋白<7%。因磺脲類藥物易透過胎盤,有致胎兒畸形的危險,不宜選用。當血糖控制達不到以上標準時應采用多次胰島素注射治療,并配合少量多餐。A級糖尿病人可不用胰島素治療,B級到R級病人可用RI與PZI或NpH混合液,每日1~2次注射,孕后期因胎盤中胰島素拮抗激素的迅速增長,孕婦的胰島素敏感性降低,胰島素需要量增加,應改為RI,每日3次注射,血糖檢測宜1日4次。在分娩后,胰島素需要量顯著減少,應及時調整胰島素用量。   胎兒及胎盤功能監測。在妊娠13周,需用超聲儀測胎兒大小及有無畸形,定期查胎心及胎兒活動。在妊娠32~34周應開始臨護胎盤功能或胎兒成熟情況。胎盤功能測定指標有:24 小時尿E3測定、血漿HPL測定等。   胎兒成熟情況可用B型超聲波示胎位、胎心、胎兒年齡及羊水的多少,測羊水中卵磷脂和神經磷脂比值可推測胎兒肺臟成熟程度,以上情況有異常時應立即住院,由大夫決定分娩日期與分娩方式。       妊娠婦女有糖尿病或妊娠期糖尿病,為保證胎兒正常生長發育用胰島素治療。在孕婦早期由于妊娠反應,進食量少,胰島素需要量較少,有時空腹血糖正常甚或有低血糖者,可不用藥物,但妊娠后期由于胎盤中生長泌乳激素、雌激素、促腎上腺皮質激素等分泌及腎上腺分泌皮質醇增多,均有拮抗胰島素的作用,故常需增大胰島素劑量。至分娩后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可停用胰島素,妊娠前原有糖尿病者分娩后所需胰島素的量亦須減少。一般劑量:如妊娠期空腹血糖大于7.8mmol/L者,每日每kg體重0.6U胰島素;自第6~18周起給0.7U/;第19~26周給0.8U/;第26~36周給0.9U;第36 周后為1U/以至分娩期。分娩后則又減為0.6U/。    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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